首页 规章制度 | Document content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门卫管理规章制度

 保卫处    2024/1/29 8:17:06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门卫值班及出入校门的人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 文明值班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

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保持良好形象,礼貌待人,微笑迎人,文明用语,不准打人骂人。

值班不得饮酒,不得在岗睡觉、打牌、看书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上班不准办私事。

按时上岗,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学院内平安。

搞好“门前三包”工作,保持门口畅通,操坪前后清洁卫生,室内各种物品放整齐,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及逗留。

第二章 人员出入

一、本校实行电子信息化出入管理,师生员工一律刷脸通行,校内工厂员工凭出入工作证通行,对来访人员须经允许、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才能进校。

二、冒用他人证件、证件未获授权、未办相关手续而强行出入的,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服劝阻、无理取闹者,交由学生处或保卫处处理,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

三、各类培训团体、外来务工人员(含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和租用场地房屋的人员),凭相关部门签字条及保卫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四、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意进出人员和车辆动态,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及时控制,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五、严禁商贩进入校内叫卖、推销、收购,严禁社会人员进入校内散发传单或张贴广告等。

六、严禁在大门前停放车辆和摊设点。

七、携带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的放行单,主动接受门卫检查、验证,否则不予放行。

第三章 机动车辆出入

一、教职工车辆进出校门,必须先到保卫处登记纳入道闸车辆系统。

二、外来无进校证车辆进入校门必须经门卫问清原因,同意后换发校内“车辆出入证”进入,出校门时交还给门卫,遗失或损坏需赔偿人民币20元。

三、非为校方服务的营运车辆及与校方无关车辆谢绝入内。

四、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如遇接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需经门卫检查,同意后方能进校。

五、对于进出校门车辆,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车辆进入校园内,缓慢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鸣笛,不得乱停乱靠,按指定位置停放在白线框内,并按车头顺序停放整齐。

六、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规定的限制,但必须听从门卫指挥。

第四章 非机动车辆出入

一、摩托车、电瓶车等进入校内经门卫问清来校原因,进校戴好头盔,拆除遮雨棚,学生车辆不准进出校门。

二、自行车出入校门应下车推行,严禁带人骑车。

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进入校内缓行,严禁鸣笛,不得乱停乱放,按学校指定位置停放在车棚内,出校门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四、大货车以及其他载重无关车辆,禁止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