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巡逻制度
第一条 防止巡逻区域内各种事故、事件和案件的发生,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校区内实行24小时昼夜巡逻执勤,维护学校正常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
第二条 巡逻队要执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门卫管理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纪律,严守职业道德,养成优良作风,坚决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条 巡逻人员的主要任务
(一)密切注视巡逻区域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置案件、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
1、发现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接到报警,要立即向主管上级领导或校值班领导报告,并立刻前往现场,控制相关人员,警戒、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发现盗窃、诈骗、传销等案件或接到报警,应立即赶到现场抓捕嫌疑人,收缴作案工具、传销物品、警戒、保护现场,并报告主管上级领导或校值班领导前往处理。
3、发生敌对势力或“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到校区搞反动宣传、散发传单或接到报警,并报告主管上级领导或校值班领导处理。
4、发现打架斗殴、非法聚会或接到报警,须及时制止,控制现场,并报告主管上级领导或校值班领导前往现场处理。
5、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进行询问,查验其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6、随时监视巡逻区域的消防状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及时救助伤病的师生员工。
(二)维护校区秩序,及时处理各类违反规定的事情。
1、制止赌博、酗酒、校内大声喧哗和无理取闹行为等不文明行为,必要时报告主管上级领导前往处理。
2、制止在宿舍区、教学区进行妨碍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的体育活动行为。
3、制止私自携带气枪、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在校区内使用小口径手枪、土枪等射击行为。
4、制止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刻、乱画损坏公共财物、不讲公共卫生、乱扔瓜果、垃圾等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的行为。
5、制止在校区种植蔬菜,蓄养家禽、家畜的行为。
6、擅自移动、损坏交通、绿化、宣传标牌,践踏草坪,进入花坛攀折花木、采摘树果的行为。
7、制止在禁火部位吸烟或扔烟头,使用明水、燃烧树叶、垃圾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私自使用消防设施。
(三)维护校区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秩序。
1、监视巡逻区域内的交通情况,防止堵塞和交通事故发生。
2、拦阻不遵守校区交通秩序管理规定、高速行驶、鸣笛的机动车辆,对司机进行教育。
3、劝阻随意停放,夜间不经允许停放校内的机动车辆。
4、监视巡逻区域内的各类车辆,防止偷车事件发生。
(四)对重点部位和经常发案部位的巡查。
1、要加强对财务、计算机房、各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部位和经常发案部位进行巡查,防止出现盗窃案件。
2、经常检查多媒体教室、机房、办公室的安全状况,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并做好登记。
3、夜间10时前督促和单位加班人员、学生,在校规定的时间安全离开教学楼。
(五)对巡逻人员要求。
1、巡逻人员要熟悉巡逻区域的地形,熟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的处置,能及时发现处理各类事件。
2、按规定的路线或事先指定的路线进行巡逻,巡逻期间不做与职责无关的事情。
3、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4、巡逻时要着装整齐,要做到精神振作、仪表整洁、工作认真、礼貌待人、携带警棍、对讲机等准备。
5、坚持文明执勤,纠正违章时做到先敬礼,后纠正。
6、认真做好巡逻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登记》,交巡逻情况和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7、其它各个值勤岗位队员的巡逻工作方法,按照本制度执行。
8、本制度自发布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