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通讯员 周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精神,深刻汲取校园内外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我校于2025年7月4日上午8:30召开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严曙光,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侯飞燕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工书记(或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保卫处组织。
保卫处副处长廖建全首先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并介绍了学校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协同联动,加强宣传引导。重点任务聚焦于三个方面: 一是系统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校与停放问题;二是严查严管充电和行驶中的违规行为;三是着力规范管理流程并妥善处置问题车辆。时间安排分为四个阶段: 全面摸排(已于6月15日前完成)、集中问题整改(6月16日-7月15日)、系统总结(7月31日前)、巩固提升。
保卫处交通消防科黄茁根科长详细解读了符合我校实际的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7月1日至7月30日),旨在通过集中攻坚,努力打造“畅通校园”、“平安校园”,落实管理责任制,规范骑行秩序,显著提升师生安全责任与交通文明意识,大幅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为此,学校已成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核心工作任务包括: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与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出入管控: 严格管控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违规整治: 集中开展校园交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车辆清理: 定期处理校园内废旧、无主电动自行车。设施完善: 统筹规划并加装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侯飞燕在会上明确了两条刚性禁令: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她特别指出,学生购买二手旧车曾引发自燃事故,安全隐患极大。严禁任何形式的“飞线充电”行为。侯部长要求人事处、党政办牵头负责教职工车辆的整治工作;强调保卫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外来车辆管控,所有无审批车辆不得入校,安保人员严禁私自放行,对违规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她提出可参考长沙理工大学等高校做法,由各学院审慎评估学生骑行的必要性,并明确要求所有无牌无证车辆须在2025年9月8日前彻底清理出校园。
保卫处处长彭泽平通报了近期发生在设计艺术学院的电动车安全事件,警示全校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他要求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保卫处工作,特别指出学生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二级学院,各学院须在放假前向保卫处提交详细的学生车辆登记清单,为后续清理工作奠定基础。他强调,省教育厅将对此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相关情况需按要求上报。
会议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人事处处长李波表示,人事处将牵头负责党政机关和行政教职工车辆信息的统计与把关,各学院负责师生信息的收集管理,保卫处需提供所需统计表格。
学工部部长刘治国就车辆管理标准(如仅有车牌或仅有驾驶证的情况)提出疑问,并建议保卫处设立专门办公室及易记的校内交通安全报警电话,便于快速响应处置学生相关诉求。要求后续将制作海报,明确宣传哪些车辆可以载人、上牌要求等规定。
保卫处计划引入交警力量进校合作,为符合规定的师生车辆提供校内上牌便利。
各二级学院代表(如机电学院龚云书记、设计艺术学院刘祥书记、文化传媒学院杜红梅院长等)就摸底登记的时间点、方式以及宣传可能带来的影响等提出了具体建议和疑问,均表示将积极配合学校部署开展工作。后勤处等相关部门也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
党委副书记严曙光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全校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本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是保障师生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迫切需要。针对当前校园车辆管理较乱的现状,他要求各部门利用假期前夕的关键时期,细化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治工作。严书记指出,整治的目标是在保障师生必要出行便利(鼓励短距离步行)的同时,实现车辆管理有序、骑行文明规范。他要求同步加强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真正服务于师生,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
保卫处副处长廖建全在会议最后呼吁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此次专项整治任务,并感谢与会人员的参与和支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校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协同作战,狠抓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